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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R的小悲哀

    时间:2024-03-31 22:05:58  编辑:  来源:  浏览:141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    问题:

    前段时间和几个同行聊天,外资企业的L、合资企业的Z、民营企业的M和我四个人。

         M说起他们公司最近效益不好,正在大调整,涉及到了很多人的裁员。M参与了前期的部分人员裁员,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,但并未支付代通知金(人数较多,统一标准谈的, 双方协商的也无可厚非)。

         前几天老总找M谈话,指出了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上的很多不到位之处,作为人力资源负责人的M负有主要责任,让其主动辞职,并不支付补偿金。M在其单位工作了将近6年,由于是典型的成长期民营企业,很多规章都不是太健全,再加上公司里老总的亲戚、朋友比较多,很多制度往往最大的破坏者都是那些特殊人群,故导致了现在这样的状况。M也很失落,没有想到这么多年的努力换来的竟是这样的结局。

         L说:民企就是层次低,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想法。我们虽然是HR,但我们首先也是一名劳动者,我们也应该享受劳动法赋予的合法权益。其实老总心里也清楚公司的现状和根本原因,你一个HR经理再那边撑了6年,这期间来了这么多HR总监,他们都没有这个能力来解决的事情,现在责任全部归结在你身上实在说不过去。

         Z说:如果按照辞退程序的话,你应该能赔大好几万的补偿金吧,不能让企业这样过分,凭什么别人都可以有,而我们却要差别对待啊。工作都是为了钱,再说你们公司很多不正规的方面,依你的能力和对劳动法的理解,你完全能争取更多啊,也顺便给老总普普法,让他以后不要这么藐视劳动者的权益,老总的理念或许只有采用这样的方法才能让其有所转变了。

         M说:钱总归谁都喜欢的,正如Z说的,如果要对企业索赔的话的确会是一笔很大的金额。但如果这样的话,势必给企业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印象,这个圈子就这么大,这将对我接下来的求职带来很大的负面因素。现在的企业一般都会做背景调查,如果被知道了有这样的“前科”,肯定会觉得我缺乏职业素养,即使能力再强也不会录用的吧。换了你们招聘在背调的时候获得到了这样的信息,难道你们还会录用么?

         其实这个话题不光涉及到我们HR本身,现在很多地区的HR圈都设有求职者的黑名单,如果M强势反击追求补偿金的话,那势必会影响到其今后的职业发展。但如果就这么忍气吞声,换了谁都不会甘心,就像L说的,我们虽是一名HR,但我们也是一名劳动者啊。完善公司的规章使之符合劳动法及相应法规是我们的基本职责,但是有些理念、思维、做法都是按照领导(老总)的意思来操作的,结合公司的某些特殊原因,导致了这样的操作根本没有合法的余地(很多的企业现在都是存在这样的问题的)。HR由于职业要求,虽然应该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开展工作的,但也应该为和谐共处、团结向上的劳资环境而努力,如果连自己的权益都不能保障那是不是太悲哀了呢?

         换了是你们在招聘HR背调的时候,发现其和原单位有仲裁的“前科”,你们还会录用么?

         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你们身上,你觉得怎么处理好呢?

    参考回答:没有严重违规,公司解除合同必须按规定赔偿。

    【重要提醒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