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可以获得多少赔偿款?
问题:
河南某公司为一家食品单位,公司保险机制不健全。
某员工09年5月份入司工作,公司从11年5月份起开始为该员工交纳工伤保险,从12年10月开始交纳养老保险,医疗、生育、失业保险公司未为其参保,住房公积金也未交纳。
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结婚、生子了,婚假工资:为7天岗位基本工资,无考核工资;产假工资:3个月的岗位基本工资,无考核工资,实际上该员工因产假结束无合适岗位在家休假了1年后才继续来公司上班;该员工13年7月份因病住院一个多月,花费4万多元,期间未享受任何医疗待遇,住院费均为自费,且因出勤未达月满勤天数,按公司制度扣除了一部分岗位基本工资。
另外,该公司实行单休制度,月度满勤天数一般为26天,超满勤天数后无加班工资,无年假制度,也不执行国家规定节假日的双倍、三倍工资工资制度,该员工月出勤一般为27天左右,从未修过年假。
该员工的合同到15年5月份到期。
问:若依据上述情况若该员工现在提出离职,且状告公司想获得以下费用:
1、应为自己交纳的各类保险费;
2、因未交纳相关保险(医疗险、生育险、失业险),而导致个人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、误工费;
3、加班费;
4、误工费及其他应得的各项费用。
问该员工将获得多少赔款?
参考回答:先报社保补了吧!
【重要提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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