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二胎怀孕老是请假如何处理?
问题:
我公司是一贸易公司,一年销售十几个亿,有好几个销售部门。有一部门的销售经理今年33岁,生过一小孩,已经上一年级。最近跟HR部门提出已经怀孕2个多月,想把二胎生下来,但是自己身体不太好,下午上班吃不消,准予她下午请假,上半天班。公司该员工进公司前已婚育,进公司后怀孕2次均流产。该员工出具了医院医生的休假意见,公司考虑到现实情况,暂时准予她的要求。请问在此期间她的工资如何结算?她目前的工资体系是3000基本工资+2400考核工资,江苏常州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480元。她还未办理准生证,她与老公都不是独生子女,不符合现在计划生育的规定,公司可以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吗?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?
参考回答:公司不要解除劳动合同,可以与员工商量,让其自己提出解决方案。员工怀孕二胎不属于国家合法的政策,但是她毕竟是怀孕了,属于三期内妇女,不要轻易解除劳动合同,一旦解除,你必须支付她的经济补偿金,按国家规定的给予。如果她的能力还是可以的话,就可以留下她来,跟她商量,她休息的时间全部按照事假来扣,如果她不肯,只能让她自己辞职了。【重要提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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