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保变更基数前离职,员工补缴赔偿问题。
问题:
您好!
我在一家通讯上市公司工作,地处北京市,公司员工总数1000人左右,外地有3家分公司,
我工作10年多,任职人力专员2年,人力部目前3人。
因公司有个项目取消,下月有大批的员工面临离职;
而北京今年的基数变更工作才刚刚开始提交工资,估计补差扣缴要等到9月左右;
在此后肯定有不少员工要求补缴基数差,公司以前的案例都是能私下用钱补缴就用现金解决了,因为怕影响上市审核什么的,没走过真正的仲裁补缴;只补缴过2个在职的技术人员的社保,而且还拖了1年多才办理完成。
想问一下离职后的社保补缴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义务吗?还是可以用现金解决?请告之最佳的选择和风险,谢谢!
社保基数的补社平差,今年应该不需要了,往年存在这种情况是因为4月份调整基础,社平工资6月份统计局才出造成的,今年具体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。关于补社平差肯定是企业的责任,因为是政府的原因造成的(基数调整时间早于社平工资时间 ),今年时间调整我估计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。
这个没有选择,因为所有的企业都是这样,无一幸免,风险就是已经离职的人员补交的个人部分需要单位承担,过不金额很小。
因为具体的业务很多年没有做了,你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。
【重要提醒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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